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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室窗口服务“十不准”与“十必须”规范工作准则
2019-02-14 09:57:39
窗口服务 “十不准”
1、不准无故迟到或者擅离职守;
2、不准浓妆艳抹、衣衫不整、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;
3、不准在业务办理中出现“冷、硬、横、推、拖”问题;
4、不准漏收、错收,私自涂改用户抄收信息;
5、不准泄露用户的任何信息;
6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、贪污公款;
7、不准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;
8、不准在工作期间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;
9、不准在收费室会客和办理无关事务;
10、不准在办公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窗口服务“十必须”
1、必须仪态端庄,仪表整洁;
2、必须语言温和,举止文明;
3、必须实事求是,秉公办理;
4、必须细致周到,耐心服务;
5、必须有问必答,清楚告知;
6、必须廉洁自律,爱岗敬业;
7、必须按时、按质、按规定办理相关收费业务;
8、必须严格执行“首问负责制”;
9、必须虚心接受用户意见;
10、必须遵守岗位职责,恪尽职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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